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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店面转让了,关于店面转让要违约金吗??

向** 山西-晋中 房屋租赁咨询 2019.07.21 06:05:38 445人阅读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准备弄一个工厂,于是到处去寻找工业厂房,终于找到一家,准备去签定5年的合同,后来我们把店面租了一部分给其他人,关于转租后的增值租金归谁所有呢?关于店面转让要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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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2019-07-21 06:1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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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没有上限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
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违约金;
2)依据对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比例的方式来连续计算违约金。
2、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情况,或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出天价违约金甚至会出现违约金高于合同本金的情况。
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3、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律原则
由于违约金增减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5、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
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
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
在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违约责任并存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来行使权利。
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是有上限的,一般是不得超过违约损失的30%

2019-07-21 06:0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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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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