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他本人财产或者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对方主张你方赔偿的,应证明精神病复发与你方的过错行为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
如果医方存在过错,并且医方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过错参与度医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医疗纠纷一般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单凭患方的陈述法院无法进行判决。建议可以先做个病历审查,初步鉴定是否有必要走诉讼,然后根据病历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做医疗过错鉴定。目前要做的就是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律师做一个病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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