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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明确指出:盗窃罪是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叫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其中一条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不会发觉的方法,将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例如:撬门入室窃走财物,公共汽车上扒窃,有的以某种欺骗手段作掩护行窃等。并且刑法中提及,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如:小偷小摸,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11月4日作出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500-2000元以上。而多次盗窃未作过处理的,应将数额累加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多次”盗窃是指一年之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了3次以上。多次盗窃,一般指3次以上,但并非只要盗窃了3次就构成犯罪,而且要结合犯罪情节加以考虑。如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或入户进行盗窃的,以及曾因盗窃受过治安行政处罚的,一般应以盗窃罪论处,但因生活所迫多次小偷小摸生活用品或食物,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不应按犯罪处理。更具体的案情分析建议你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19-06-01 02:3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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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属于多次盗窃,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019-06-01 02:2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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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未成年盗窃,立案标准与成年人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12-06 20:14: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