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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破产清算清偿债务有无顺序,按什么顺序清偿呢?

文** 新疆-昌吉 个人债务咨询 2019.04.19 17:06:57 441人阅读

我的一个表叔前几年和一家加工厂有业务来往,因为对方资金紧缺就借了10万,现在对方重组清算,我帮忙问一下非破产清算清偿债务有无顺序,按什么顺序清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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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即将消亡的时候,清偿各类债务应当是有清偿顺序的,无论是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破产程序,还是依照《公司法》第181-190条之规定履行清算程序,均应当按照一定的偿债程序进行。在非破产的还债清算程序中,《公司法》第187条第2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其中最关键的有三点:一是清算费用应首先支付;二是欠工资等员工安置费用、国家税金等应当支付;三是在一般债务中有担保的债权应当优先偿还,无担保的按比例偿还。尔后,公司将员工工资、保险等社会化之后,国家税收每年概括性收取之后,应当不再成为清算或者破产财产分配的重点。除清算破产费用之外,第一顺序的应当是有担保的债权,最后有剩余的则是公司股东们按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分配。

2019-04-19 17:2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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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即将消亡的时候,清偿各类债务应当是有清偿顺序的,无论是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破产程序,还是依照《公司法》第181-190条之规定履行清算程序,均应当按照一定的偿债程序进行。在非破产的还债清算程序中,《公司法》第187条第2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其中最关键的有三点:一是清算费用应首先支付;二是欠工资等员工安置费用、国家税金等应当支付;三是在一般债务中有担保的债权应当优先偿还,无担保的按比例偿还。尔后,公司将员工工资、保险等社会化之后,国家税收每年概括性收取之后,应当不再成为清算或者破产财产分配的重点。除清算破产费用之外,第一顺序的应当是有担保的债权,最后有剩余的则是公司股东们按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分配。

2019-04-19 17:07:57 回复

物权优先于债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是物权法不可动摇的法则。破产法作为民事特别法,在遵循民事基本法的原则的同时,对导源于民事基本法的一些制度、规则做了限制抑或扩张的规定。就担保物权而言,依照民法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质物或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破产法上,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执行程序,债务人企业一旦受破产宣告,其主体资格将不复存在,因而破产程序是以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为根本宗旨。这样,担保物权在民法上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不受到制约,破产法在继受“物权优先于债权”法则的基础上,对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作了诸多限制[1]。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分析[2],以期能为我国新破产法、物权法和民法典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限制
各国破产法律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各不相同,有紧有松。一般地说,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三个不同的破产程序中,都有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规定,其中破产重整程序的限制最为严格。为此,笔者将破产清算程序和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一般限制,将破产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特别限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3、前项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1、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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