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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伙计的经济纠在法院仲裁,仲裁要不要辩护呢

雷** 甘肃-天水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3.21 12:32:39 352人阅读

我与伙计的经济纠纷在法院仲裁,主要是他欠我的钱一直不想还,现在他给我想狡辩,我仲裁想找律师去进行辩护,这里我想请教一下律师仲裁要不要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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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件当中,没有申请免费律师辩护的。当劳动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法定代理人时,仲裁委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019-03-21 12:3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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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目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一、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辩护是存在于刑事诉讼中,而民事诉讼中没有辩护这个名词。其次,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享有辩护也就是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权利。所以,自己为自己辩护是肯定可以的。再次,刑事诉讼中,除了被告人为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极这几个个别的情况之外,法律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换句话说,在以上的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如果没有,法院将会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二、在庭审过程中,需要注意:
1.措辞,
2.问题的分析,
3.该说说不该说的一字别提;
4.要有充足的准备,准备是指你所涉案件的一切信息都要掌握在手,这个要提前搜集。

2019-03-21 12:34:39 回复

 刑事辩护的目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一、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辩护是存在于刑事诉讼中,而民事诉讼中没有辩护这个名词。其次,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享有辩护也就是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权利。所以,自己为自己辩护是肯定可以的。再次,刑事诉讼中,除了被告人为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极这几个个别的情况之外,法律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换句话说,在以上的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如果没有,法院将会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根据《劳动法》四十四条第二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为此,被申诉人占用申诉人的公休日没有依据,而事后又没给予调休,被申请人应当

1、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者进行举证。劳动仲裁是否需要请律师还要申请人根据案情来决定。对于争诉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的,可以不请律师,多请教多问就可以解决了。如果争诉村的较大、存在争议又需要调查的,请个律师为好。
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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