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团伙犯罪,可根据犯罪嫌疑人各自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犯罪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承担的刑事责任。
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使人重伤、丧命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您好!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起刑点是三年。而您所说的情况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多次抢劫,因此,抢劫三次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当然除此之外,法院量刑还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抢劫情节是否严重恶劣等因素综合决定最后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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