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丽江法律咨询 > 丽江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哥哥涉案抢劫犯罪被批捕了,罪犯批捕后进入判刑吗

哥哥涉案抢劫犯罪被批捕了,罪犯批捕后进入判刑吗

肖* 云南-丽江 强制措施咨询 2019.02.26 13:44:59 445人阅读

哥哥涉案抢劫犯罪被批捕了,现在我们不知道他下一步是不是直接判刑,我想麻烦律师回答一下罪犯批捕后进入判刑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丽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丽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不适用缓刑情形有:一是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三是累犯不适用缓刑。
是否适用缓刑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2019-02-26 13:56:59 回复

情节比较严重,如果不存在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应该在3年以上十年以下,否则是在10年以上,建议情况比较严重,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在团伙抢劫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没抢到钱也没伤到人会被判几年?下面来跟大家介绍一下团伙抢劫罪量刑标准。 抢劫罪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团伙抢劫要根据当事人主犯从犯不同予以区分。 抢劫罪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量刑标准: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量刑标准:主犯与从犯的区别与认定 究竟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人的作用是主要还是次要,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混淆甚至错误,这就必然导致主犯与从犯认定中的随意性,并进而影响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我们认为,概括来讲,所谓“起主要作用”是指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意的形成、共同犯罪行为,以及共同犯罪的危害结果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我们可以分别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具体说明这种决定性的作用。从主观上来看,主犯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促成共同犯罪故意,并使之强化。具体而言,包括:
(1)发起共同犯罪的犯意,即共同犯罪中的造意行为或教唆行为。由于这种行为是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根本原因,其对共同故意的决定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2)策划共同犯罪的行为,即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的行为。它包括制定共同犯罪行为的计划,以及制定行为实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责任的计划。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一样,也有预谋与突发之分。有预谋的共同犯罪通常更易达到既遂,因为共同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策划行为避免了共同犯罪人的盲目行动,为犯罪既遂奠定了基础。此外,通过实施犯罪行为之前的策划行为,在心理上坚定了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意志,这也是策划行为不可忽视的一个功能。从客观上来看,主犯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起的决定和推动作用,包括:
(1)纠集共同犯罪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共同犯罪的最基本条件,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
(2)指挥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无论是简单共同犯罪还是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还是犯罪集团,要想使犯罪行为构成既遂,协调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使其有效地作用于犯罪对象是必不可少的,实施指挥行为的人无疑属于主犯。
(3)共同犯罪的积极参加者和主要实行者。这类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虽然不担任组织、指挥、策划的职能,但是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积极性明显高于一般共同犯罪人,应认定为主犯。
(4)对犯罪结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将主、客观两方面的作用相结合,就可以准确地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以上是团伙抢劫罪量刑标准以及主犯与从犯的区别与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78865人阅读

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涉嫌了某些违法行为,就可能会面临着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很多人就不能把这两种拘留做一个区分,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制是什么意思
202953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如果涉嫌某些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又不严重的情况下,就可能会被判处管制。这个时候,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管制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律图小编来告诉大家管制是什么意思以及管制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110705人阅读

生活中,如果人们构成了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就会根据其违法犯罪情节把犯罪分子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那么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做了解答并介绍了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拘留期限
222346人阅读

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如果涉嫌某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但是我们要知道,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拘留期限是多久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解答。

刑事拘留的条件
87643人阅读

刑事拘留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在生活中适用范围极广,但是我们要知道要想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条件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