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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勇律师:兄弟两个有一个不养老怎么办?

海*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13.05.27 13:20:20 2852人阅读

你好,张晓勇律师
兄弟两个有一个不养老怎么办?我父亲去世后他又拿走了另一半,不知道母亲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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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41条

你母亲可以找当地居委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赡养费。

2013-06-01 14:42:15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49条

可以以母亲,名义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

2013-05-27 13:37:07 回复
地区:河北-保定 咨询解答:9459条

你好,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可以提起诉诉讼解决,要求支付赡养费

2013-05-27 13:32:55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4702条

向法院起诉

2013-05-27 13:28:32 回复

您好,关于扶养人,与兄弟,谁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应有
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
第二顺位继承人人可享受死亡赔偿金。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国家法律也管着他,他最多取得了优先审批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照样不批准,而且无条件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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