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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会为几千元跨省来追讨吗?我觉得我国没有讨债公司

李** 湖北-黄石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9.16 10:53:54 6956人阅读

讨债公司会为几千元跨省来追讨吗?我不信,我觉得我国没有讨债公司,昨天听到电话说讨债公司的人要上门找我讨债,我觉得是诈骗,但是我还是很想知道讨债公司在我国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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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在我国不合法,但是是有很大的市场的,有很多讨债公司都是一些所谓的咨询公司。
  讨债是合法行为。公司也是合法注册的。不存在违法问题。关键看讨债手段是否违法。有没有非法拘禁、殴打、恐吓债务人的行为。

2018-09-16 11:0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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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公司属于违法,不建议通过此种方式索取债务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
  公通字〔1995〕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债务纠纷大量增加。一些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开放地区相继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讨债公司”,有的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讨债业务;有的则是以经营其他业务名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而实际经营讨债业务;还有的未经登记注册,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开展讨债业务。“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参与诉讼或非诉讼代理,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了维护国家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各种公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并通知其按企业商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本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的执照。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严禁企业以更换名称、变换方式等形式,继续开展讨债业务。
  
四、公安机关对采取威胁、恐吓、诈骗、绑架人质等非法手段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惩处。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立即开工作,并于年底以前,将贯彻情况分别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09-16 10:5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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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追讨债务的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
2、信函催收付款。
3、传真催收付款。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5、商业惩罚措施。
6、法律诉讼,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归责原则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0-10-29 10:4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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