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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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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下发了逮捕令,通缉跟逮捕有什么不同

张* 浙江-丽水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8.28 12:29:07 17834人阅读

你好,去年11月份我被信用卡诈骗了,涉案金额5万多,后来我报案了,通过警察的调查,在今年1月份逮捕罪犯。公安局下发了逮捕令,通缉跟逮捕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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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在短时间内拘禁违法犯罪分子,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叫做拘留。一般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 在刑事诉讼中,正在犯罪或罪行已查清的罪犯,或是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企图逃跑、自杀、继续犯罪、毁灭罪证时,公安机关对他们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叫做刑事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由公安机关拘禁,叫做行政拘留。时间是1 天以上,15 天以内。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对象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违法分子。 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被告人采取短时期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就是逮捕。这是一种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行使逮捕权,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应被逮捕的被告人或者在押的罪犯逃跑,公安机关通令各地公安部门和公民协助捉拿逃犯,这种紧急措施叫做通缉。通缉也是公安机关的一种侦查方法。

2018-08-28 12:3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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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网上通缉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2018-08-28 12:3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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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第二百六十条通缉越狱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通缉的决定。

2020-12-18 12:15:31 回复

您好我是许睿律师。本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属于设计刑事案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因个案的特殊性,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需获取全面的诉讼策略及案件处理思路,或您觉得以上回复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电话与本律师进行免费公益咨询。 衷心感谢并希望您能对解答做出好评! 盈科律师:整合全球资源,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是我们一贯的追求。

【法律意见】 公安机关立案,一般不会用发短信方式通知的,会按办案程序规定的方式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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