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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助朋友逃跑,请问帮助肇事司机逃逸处罚

黄*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8.08.17 08:15:27 2861人阅读

我的朋友肇事逃逸跑到我家了,刚好警察追她来到我家问有没有看到,我说没有,请问帮助肇事司机逃逸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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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3号《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也有可能以窝藏罪论处。窝藏罪是指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2018-08-17 08:2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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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8-08-17 08:16:27 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有共同故意犯罪行为。《中畅供扳佳殖簧帮伪爆镰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有故意犯罪内容。其中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结果加重行为,就是故意犯罪。发生交通肇事的肇事者主观上是过失,但发生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放任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是故意的,当这一故意行为是在别人帮助下实施的,这个帮助人就是这一故意犯罪行为的共犯。被告人关丽云就是这一结果加重行为的共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个刑罚档次,第一档,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档,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只有第二个量刑档次行为才会以共同犯罪的形式构成。因为行为人是在明知逃逸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况下实施的,其放任被害人死亡后果发生的心理说明该行为是故意犯罪行为,也只有故意犯罪行为才会产生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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