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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二房东租的房子,现在二房东拿了租金和押金跑路了,知道二房东姓名和手机号,但手机

ask****593 江苏-南通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8.12 07:28:19 536人阅读

二房东租的房子,现在二房东拿了租金和押金跑路了,知道二房东姓名和手机号,但手机号已经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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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
  
1、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不伤和气省时省力;
  
2、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节解决,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申请仲裁,会消耗一些时间和金钱;
  
4、诉讼,万般无奈才走的途径,劳民伤财伤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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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不伤和气省时省力;
  
2、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节解决,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申请仲裁,会消耗一些时间和金钱;
  
4、诉讼,万般无奈才走的途径,劳民伤财伤和气。

2019-06-19 09:57:40 回复

可以。 因为大房东和二房东解约的,二房东与租户的租赁合同并不会因此而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其他租房可以继续住。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若大房东与二房东是否已签订租赁合同,在双方解除或者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之前,合同有效。 2.二房东与租户签订的合同,虽然是转租合同,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二房东与租户间的租赁合同在双方解除或者经法院判决解除之前,合法有效。 3.大房东与租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1)大房东无权收回租户押金。租户押金是基于二房东与租户之间的合同约定而交付的,租赁期满租户不再续租,二房东应按照约定将押金退还租户。租户和大房东没有直接权利义务的情况下,押金不属于二房东的到期债权若大房东控制了押金,大房东擅自没收租户押金没有法律依据由于二房东已经逃跑,押金收不回来,租户可以在押金范围内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免除押金范围的租金给付义务,大房东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变少。 (2)租户租赁期内,大房东不得以二房东欠款为由对租户加租。租户缴纳租金的依据是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且经大房东同意,租赁合同期满之前,应按照原合同履约。租赁期外,如果大房东已解除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租户与二房东没有续约的法律基础,那么租户可选择与大房东续租或者不租。

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一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原出租人同意。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二什么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
第一、
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屋规划管理规范时。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转租合同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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