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你的借条是已经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应当从2007年3月开始起算到2009年3月止,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建议你把借条拿去请他在借条上重新签个名,并写上现在的年月日,这样此借条的诉讼时效又从现在重新起算了。以上就是借条有效期限是多少的回答,望采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其实,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债权人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要求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3年的诉讼时效就从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如果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要求保护你的债权,可能被驳回而不能借助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债权人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
另外,主张还钱是指:
(1)主张就是要求对方还钱。
(2)向主张更好,有法律文书可以证明债权人讨要过,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果是私下讨要过,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应由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主张过,对方耍赖,有证据一样可以认定,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讨要过、对方再耍赖的,就不能中断诉讼时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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