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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10月份在公司上班受了工伤,2016年4月份做的工伤鉴定,伤残9级

ask****932 江苏-苏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18.08.02 15:14:31 1733人阅读

我是2015年10月份在公司上班受了工伤,2016年4月份做的工伤鉴定伤残9级。继续上班到现在。上个月12号已递交申请申请,公司领导一直不签字,在此咨询一下到8月12,如果还不签字我能离职嘛?公司能正常发放本人工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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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职申请提前30天申请就好了。到了8.12可以直接走人,公司必须正常发放。

2018-08-02 15:28:56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9228条

你可以离职,如果协商不好的话,你可以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2018-08-02 22:44:0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24条

可以

2018-08-02 15:16:53 回复

您好,公司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评残后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如果您需要计算具体金额的话,可以来电详谈,方便沟通与解答。来电咨询免费。(点击我的头像进入主页,可以看到电话号码)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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