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
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
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提出的时效方面的规定。
您好,关于什么拆迁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哪些拆迁纠纷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