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具体的精装修标准及违约责任。特别是装修材料等的品牌标准上要约定清楚。注意补充协议中关于精装房的装修材料品牌能。还有一些违约责任。这样万一再出现任何的问题,就可以按照合同来进行相关的赔偿,
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
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
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
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
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
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
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一、如何认定精装修房屋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的规定,精装修房屋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完成的房屋。并且这里的房屋是指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
二、签订精装修购房合同如何避免纠纷
1、选购精装修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商品房的装修标准。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我们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达不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
2、注意环保标准。
目前国家颁布了“十类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因此,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不能超标。
3、注意保修问题。
约定各装修项目保修时间及责任主体。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但这不包括屋内设备保修。屋内设备只能按《产品质量法》来保护。按产品质量法规定,设备的保修由生产商承担,保修期从出售之日起计算。而购房者拿到房产钥匙时,可能就过了设备的保修期。所以为保护购房者利益应约定设备保修期,装修工程保修期和房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房屋入住时起算,保修责任由开发商及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市场上提供给消费者的精装修楼盘越来越多,精装修房可以为消费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减少精力的耗费,同时国家也提倡开发商最好向消费者提供装修房。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在还没有相关标准情况下,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就精装修的材料、品牌、保质期等内容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详细约定,才能有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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