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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企业并购重组审核通过的程序:(1)收集信息制定并购计划。
并购计划应包括:并购理由分析、并购区域选择、规模效益、时间安排、人员配套以及投入资金等。
(2)提出项目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
可行性分析报告要包括并购双方的优势与不足、经济效益分析、政策法规方卖弄的分析、目标企业的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态度分析等。
(3)对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评审与批准。
需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能力等方面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
(4)与并购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
由双方有关工作人员共同成立并购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
(5)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并购工作组要重点参与资产评估,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与存在性。
(6)制定并购方案。
方案应包括选择有利于公司的并购方式,确定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合适财务模拟及效益分析等。
(7)并购谈判及签约。
公司与并购双方对主合同文本进行谈判、磋商,达成一致后按公司审批权限审批(8)并购企业的资产交接。
并购工作组制定各项资源的明细交接方案及交接人员。
(9)并购公司的接管与运营。
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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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重组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企业兼并重组有以下程序:
(一)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确定产权;
(二)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
(三)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四)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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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重组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企业兼并重组的一般程序: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
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
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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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企业重组流程是:
1、确定并购战略。需要明确并购目的、确定并购路线等。
2、获取相关的企业信息,建立内部并购团队并寻找财务顾问。
3、进行对并购企业的初步调查,确定最终的并购目标。
4、与目标企业草签合作意向书,确定相关的内容。
5、进行资产评估及相关资料收集。
6、制订并购方案与重组方案。
7、并购谈判及签约,由并购工作组制订资产交接方案,并进行交接。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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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重组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企业兼并重组的一般程序: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
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
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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