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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中债权转让的解释?

李** 澳门-望德堂区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9 22:13:44 1772人阅读

我们公司因为新换了一个决策者,他的理念不太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导致公司的现金流不是很充足,需要融资,我国的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债权转让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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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转移必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2、转让后,若第三方不履行,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三方追讨。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07-09 22:26: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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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中债权转让的回答,根据我国《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本案中长兴公司对鑫石公司的债权转让已是被法院保全冻结的债权,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8-07-09 22:1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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