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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什么叫不正当竞争案?

叶* 浙江-丽水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18.07.09 21:28:46 527人阅读

我家是做生意的,前段时间也不知道怎么了,家里卷进了一场不正当竞争案,我想问一下什么叫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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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原告系某市药店职工。该药店系集体所有制企业,2003年决定将其所有的资产和经营权由本企业职工竞买。2003年1月26日,药店经理夏某(甲方)与五原告(乙方)达成协议,载明:“
一、乙方志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补贴乙方每人工龄补贴费1.5万元。
二、甲方返还乙方上岗集资款8万元。
三、甲方补贴乙方每人1.3万元,计6.5万元,乙方不与甲方抬标。以上三项合计22万元。”协议签订后,夏某共向五原告支付22万元。翮后,五原告中仅有一人与夏某竞标,最终夏某以15万元的价格获得该药店资产和经营权。
2003年5月27日,该市工商局作出000134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五原告在该药店竞买中,收受夏某给付的贿赂款,使夏某获得该药店资产和经营权,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60号令《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不得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九条、第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五原告处以罚金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4万元的行政处罚。五原告申请复议被维持,遂于2003年11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就是一个不正当竞争的案例。若对什么叫不正当竞争案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我们。

2018-07-09 21:29:46 回复

你好“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什么叫做不正当竞争如下(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规定的处罚方式,一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我国刑法第22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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