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涉及第三人规定什么样的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涉及第三人规定什么样的

张* 江苏-南京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7.03 23:21:12 5020人阅读

我跟老公最近准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所以我想征地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涉及第三人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院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被告曹某龙与第三人杨某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诉争的411号房屋赠与二人之女小曹的行为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赠与行为已经成立。曹某龙在小曹年满18周岁后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将411号房屋过户到小曹名下,并不影响赠与行为本身的效力,但由于赠与的411号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因此曹某龙撤销赠与的行为,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小曹主张本案中赠与合同系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应优先适用《婚姻法》规定的意见,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系离婚男女双方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二人之间进行分割的意思表示,不应涉及第三人,故《婚姻法解释(二)》离婚协议财产分割 涉及第三人第9条第1款中有关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规定亦只适用于离婚双方就财产在二人之间分割的约定。曹某龙与杨某在《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将411号房屋赠与小曹的约定,不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曹某龙有权主张撤销,故对小曹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2018-07-03 23:23:12 回复
咨询我

离婚财产涉及第三人的,应另案处理,或者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或其他共同财产中析产出来。
随着家庭职能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家庭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交往日趋增多。在离婚当事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往往会涉及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
一方面,由于离婚诉讼标的的特殊性,与涉案财产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无法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到业已启动的诉讼中去另一方面,若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擅自处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财产,而又不赋予第三人救济的权利,则与“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原则相悖。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应当另行处理。
若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与第三人财产进行析产,则可以先进行析产再进行离婚诉讼若诉争财产所有权在第三人名下,且离婚诉讼在进行中时,此时该财产已经合法转移,形式上合法的所有权人是第三人,至于这种转让关系是否合法有效需另案审查,因此,此时涉案财产关系到第三人就应当另案处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020-09-22 11:15:17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如果离婚协议不涉及财产分割的话,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另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男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号。
女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号。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_______,取名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___与女方_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______由男(女)方______抚养,随同男(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女双方分摊,女(男)方______每月支付儿子______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男(女)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转帐到女(男)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内,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情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_______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儿子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另一方赔偿金________元;
5、女方应悉心抚养_______,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6、男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儿子_____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儿子共同生活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对儿子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8、儿子12岁后有自愿选择随同男方或女方生活的权利,男女双方均不得干涉阻拦,双方应积极对儿子的抚养、抚养费等问题另行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产:
(1)位于______省 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号住房,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
家俱、电器等附属设施)。经协商,双方确定住房的所有权归男(女)方所有,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男(女)方(即得到产权的一方)承担。放弃产权的一方自离婚之日起有义务协助得到产权一方办理产权过户、产权登记等手续。
(2)得到产权的一方补偿放弃产权一方____万元,在签订协议当天补偿放弃产权的一方____万元,办理离婚登记当天支付_____万元,剩余款项在离婚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5767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8629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9207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