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债权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债权转让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受让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遵循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债务人 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
第一条 转让债权标的
1、 甲方作为债权人 (包括:出资人、 投资人、 理财委托人等) 与债务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 ,该合同项下的债权由担保人 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 (详见附件一、转让债权标的原始文件) ;
2、甲方自愿将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等从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前述全 部权利。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相关事项安排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转让债权标的价格为 元 (大写金额:) 。
2、相关事项安排(以其他资产置换) :
(1)
(2)
3受让人只负责管理和追偿,受让人对转让的债权不承担代偿。
第三条 转让债权通知及相关变更事项安排
1、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债权转让通知书, 书面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或通 过邮寄方式通知给债务人和担保人。 债务人和担保人拒绝签收书面通知或者邮件的, 通过在报纸 上发布公告形式进行通知。
2、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 (机关) 办理债权人变更登记, 将债权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如转让债权进入诉讼或者执行程序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向
(人民法院)办理原告或者执行申请人变更登记,将原告或者执行申请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
3、 如不能完成债权人(原告、执行申请人)变更,转让债权标的对外名义上仍由甲方享有,但 转让债权标的实际权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行使债权及从权利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应当归乙方所 有,甲方取得收益后 日内全额交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截留收益。
第四条 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转移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等从权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行使。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本协议生效前,转让债权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并对转让债权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 处分权;本协议生效后,也不会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本协议生效前,向乙方移交与转让标的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原件(包括借款协议、 担保协议、担保物的他项权利证书等) ,且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的 _____日内,应积极、认真地配合乙方办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手续 (包括但不 限于变更担保物的他项权利人等) ,迟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的,承担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 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2.乙方保证其用于置换的资产产权清晰,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与第三方无任何争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全额赔偿。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约定隐瞒或者截留债权收益的,甲方除应当将所隐瞒或者截留 的收益全额交付给乙方外,还应当按照所隐瞒或者截留的收益金额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果在一方书 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 (要求开始协商 ) 后六十 (60)天内, 双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任 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 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本协议尾部约定的 地址和电话通知和送达。
第十条 生效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由双方于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 ____________ 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随着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些哪些事项呢? 股权转让,其实在公司经营领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行为。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在公司设立之初,履行投资义务,将投资款项投入到公司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收回投资或者解除公司的股东身份,那么,就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通过这种描述,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通过转让的行为,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说,股权转让协议中必须要注意如下事项: (1)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未涉及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2)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3)股权转让价款是否合理。 (4)股权出让方的合法性。即出让方是否合法持有该股权,拥有处理该股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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