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护士实习期间犯了错误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实习期护士犯错误谁来承担责任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实习是学校课堂教学内容的延伸,由于在校的实习学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生受事故侵害,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调整,而作为一般人身侵权按《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作为实习人员,应当经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没有经过必要的培训程序,没有告知你相关的注意事项,出了问题单位也存在过错,因此,错误不应由你一个人承担,即使劳动仲裁或者是判决,也不可能让你全部承担。根据过去的判例,通常是单位承担大部分损失;员工酌情承担小部分损失。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与实习期主要有以下区别: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调整。
5、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误工期和护理期一般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确定天数,误工费以你前三个月有证据证明的合法收入为标准计算。护理费的话,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雇佣护理人员的,以护理人员的发票(收据)为准。出院以后得看医院的医嘱和鉴定机构的结论,不同的护理依赖所需要的费用都有不同。
人身损害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例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怎么解读的呢?以及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发布传播谣言的途径越来越多,影响也不可估计,发布传播谣言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发布传播谣言有关法律,快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构造和谐网络环境添砖加瓦,律图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百科栏目,将为你介绍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相关知识,比如实名认证、施行时间等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协议书是处理纠纷时,经常会使用的应用文本之一,那么究竟赔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赔偿协议书范本的使用范围又是什么,更多赔偿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尽在律图,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1世纪互联网持续高速发展,大家手里随时拿着手机,网络时刻都在影响我们生活。与此同时,网络暴力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究竟网络暴力是什么,是如何界定的,更多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内容尽在律图。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