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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没写金额怎么办啊,求解

孟** 广东-中山 劳动仲裁咨询 2018.06.19 19:52:26 450人阅读

我最近递交了劳动仲裁书才发现我没有写金额,所以我想知道劳动仲裁申请书没写金额怎么办啊,求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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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018-06-19 20:0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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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②劳动仲裁申请书没写金额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18-06-19 19:5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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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男,汉族,电话:住所:邮编:
住址:邮编:
法定代表:职务,总经理电话: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年月日到年月日双倍工资计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月至年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月日至年月日加班工资元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资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月至月的住房公积金元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终奖元。合计金额: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元;
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月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
应该支付年月日到年月日工资计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工资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年月至月住房公积金200元。,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月至年月加班工资元(112小时×元小时×1.5倍)
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2020-11-17 22:1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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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被申请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要求。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要求,必须提供确切的充分的证据,证明仲裁裁决违法。同时,执行人员发现仲裁裁决有不予执行事项,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接到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后,或者执行人员提出不予执行事由后,应当报院长决定,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

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你好,你要咨询的请求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的事,
1、既然货物全部烧毁,公估公司的评估价格就没有针对实物验证的可能,只能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评估,这种评估显然是“纸上谈兵”,极易导致骗保风险。
2、被保险人提供的书证严重失实,矛盾百出:1)买货人是北京和天津的,货也是运往北京天津,但是出示的收货人的发票却是江西某公司的;2)公估公司就是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没有任何客观性,也没有同产品价格的对比证据;
3、根据交易习惯,被申请人作为托运人将货物交给申请人时,整个货物已经整箱装好并打压胶带封条,申请人事实上根本就没有验证其中的货物数量和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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