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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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父母年老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担负一定的赡养费用。同时,子女还应该注重精神上的赡养,孝敬、体贴、关心父母,使老人在感情上得到安慰。
您好,关于放弃继承就可不尽赡养义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父母年老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担负一定的赡养费用。同时,子女还应该注重精神上的赡养,孝敬、体贴、关心父母,使老人在感情上得到安慰。
您好,针对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法》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一下公证机构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我国法律明确了收养的相关条件,比如说年龄限制等内容,那么收养协议的效力哟偶哪些,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怎样的,收养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呢,合法的收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协议的效力在我国是怎样的?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子女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赡养义务的一些规定,那么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多少久呢,以及赡养义务内容包括哪些,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规定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赡养的基本认识,赡养纠纷在我们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那么关于赡养纠纷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赡养纠纷诉讼状怎么写,赡养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赡养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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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条件和要求,国家有着明确规定,比如说涉外收养的知识,那么涉外收养程序有哪些固定,包括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涉外收养登记的要求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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