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意以前是期满前六个月,现在改为12个月。[1])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续展期限是多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通过以上介绍,我国商标续展期限是《商标法》规定的法定期限,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加宽展期6个月,一共是18个月的续展期限,如果在这18个月的续展期限没办理手续,你的商标将被注销。如果重新注册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而且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商标权人一定要掌握好续展的期限。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尽在一品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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