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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时间因素。判断被告是否具有执行力的时间应在被告知晓其应尽义务之后,而不是其受到法律文书之后。
2
主观因素。被告在被通知执行后,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拒绝还钱,甚至刻意隐藏、转移或故意毁损财产,以营造出无钱可还的假象。
3
行为的恶劣程度。如果被告采取了隐蔽的手段可以隐藏或转移了财产,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办案难度的话,可以认定其行为恶劣。
以上就是拒执罪如何立案问题的回答。
2018-04-18 11:4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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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拒绝执行公安机关的调解是不涉及到犯罪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以上就是拒执罪如何立案问题的回答。
2018-04-18 11:3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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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2、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拒执罪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0-11-06 16:25: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