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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归还期限该怎么办?如何解决?

李* 湖北-孝感 个人债务咨询 2018.04.18 11:28:04 11人阅读

去年我表弟从我者借了5万块钱,并且我和他签订了借款伙同,当时疏忽,忘了写归还日期,现在才发现所以我想问问借款合同无归还期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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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
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3、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
5、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6、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7、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也就是16年四月二十日起算。

2018-04-18 11:3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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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借款合同无归还期限的答案

2018-04-18 11: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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