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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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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的拒执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钟** 江西-宜春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4.17 17:39:00 24人阅读

有一个好朋友,在一个单位里面上班呢,前段时间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受到了处罚拒执罪犯罪主体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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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04-17 17: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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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的拒执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8-04-17 17:40:00 回复

你好,关于拒执罪的主体这个问题,主体是不止一个,本罪的主体不仅包括被执行人,还包括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人和协助执行义务的人。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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