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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违约监理合同有效吗?违约责任有什么承担方式?

蹇* 贵州-贵阳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18.04.15 16:42:33 406人阅读

公司最近有项工程让施工方来施工,结果施工方违约了,我想问下当初签订的施工方违约监理合同有效吗?违约责任有什么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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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履行
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特别是金钱债务,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因为金钱是一般等价物,没有别的方式可以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二)采取补救措施
《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所确定的,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事实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发生或扩大,而由违反合同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采取的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减少价格或报酬等措施,以给权利人弥补或挽回损失的责任形式。主要发生在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中,采取补救措施是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常用的方法。
(三)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种方式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额的赔偿办法。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采用。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则应当按照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五)定金罚则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责任不能合并使用。

2018-04-15 16:4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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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工程在建立之初都有很多工作要提前完成,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就是其中之一。在监理合同中,我们要需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是对施工方违约监理合同有效吗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您。

2018-04-15 16:4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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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作出经济补偿;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监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及其法定或约定的其他责任等。
2、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 、其他补救措施,比如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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