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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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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网络盗窃具体性质有哪些?怎么量刑定罪的?

ask****914 上海 强奸辩护咨询 2018.03.28 16:28:28 4人阅读

你好,请问网络盗窃具体性质有哪些?怎么量刑定罪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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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网络盗窃常见的是通过互联网、手机上网通过发送、植入病毒或者其他方式窃取公私财物,目前没有专门的网络盗窃罪,其性质与传统盗窃无异,主要是犯罪方式比较新颖。在实务定罪量刑上仍适用盗窃罪相关法律。

2018-03-28 17:3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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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852427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2453条

看金额。

2018-03-28 16:35:40 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3298条

网络盗窃和普通盗窃没有实质区别,都是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量刑涉及的面比较广了。

2018-03-30 20:45:02 回复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1289条

请问你遇到了什么事

2018-03-28 17:46:18 回复
地区:上海-杨浦区 咨询解答:9400条

问题太大了,建议直接将自己问题说清楚

2018-03-28 17:32:22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689条

要看案情

2018-03-28 16:55:09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4846条

你好,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和律师当面沟通。

2018-03-28 16:53:21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4552条

你好,网络盗窃跟普通盗窃仅空间上的区别,量刑关键在于涉案金额。涉案金额是多少?

2018-03-28 16:44:44 回复
地区:上海-长宁区 咨询解答:6421条

你好,具体根据情节而定

2018-03-28 16:37:44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1005条

具体案件情况是怎么样的

2018-03-28 16:3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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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未将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中,按照《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盗窃虚拟财产“不为罪”。但是,如果真的“不为罪”,势必助长网络盗窃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视为盗窃罪,并依《刑法》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首先,虚拟财产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通过玩家操作游戏产生,其价值包括玩家的劳动投入、上网等另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可以通过充值卡来实现的,而这种游戏充值卡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现金(即真实货币)取得。可见,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存在定价,且可以交易、拍卖和转换。因此,虚拟财产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具有《刑法》保护的“公私财物”的特性,应当列入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其次,网络盗窃方式表现为非法窃取、拦截、接收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或传播的虚拟财产。传统盗窃行为的特征在于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由于网络财产的虚拟性,网络财产所有权人不必像传统方式一样占有财产,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享有财产所有权,如控制账号和密码即可支配财产。行为人通过窃取、拦截、控制、破坏权利人帐号和密码,导致所有权人失去虚拟财产的支配权,即可认定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未将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中,按照《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盗窃虚拟财产“不为罪”。但是,如果真的“不为罪”,势必助长网络盗窃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视为盗窃罪,并依《刑法》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首先,虚拟财产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通过玩家操作游戏产生,其价值包括玩家的劳动投入、上网等另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可以通过充值卡来实现的,而这种游戏充值卡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现金(即真实货币)取得。可见,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存在定价,且可以交易、拍卖和转换。因此,虚拟财产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具有《刑法》保护的“公私财物”的特性,应当列入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其次,网络盗窃方式表现为非法窃取、拦截、接收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或传播的虚拟财产。传统盗窃行为的特征在于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由于网络财产的虚拟性,网络财产所有权人不必像传统方式一样占有财产,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享有财产所有权,如控制账号和密码即可支配财产。行为人通过窃取、拦截、控制、破坏权利人帐号和密码,导致所有权人失去虚拟财产的支配权,即可认定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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