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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割怎么分割

ask****572 广东-深圳 经营管理咨询 2018.03.22 14:47:23 2人阅读

上市公司股权分割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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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706条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18-03-22 17:2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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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55504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广元 咨询解答:65570条

可以帮你

2018-03-22 15:10:18 回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涵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状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会格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lt;公司会议室gt;召开了____lt;定期gt;/lt;临时gt;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lt;方式gt;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lt;举手表决gt;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决议通过的具体内容。。。。)  盖章及签署:  日期  第[ ]届第[ ]次股东会决议(关于股权转让方面)  时间: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 ]方,实际到会股东[ ]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方[ ]将其在北京abc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希望采纳

夫妻离婚时不仅要考虑房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老人赡养问题,如果夫妻有共同股权的,还要对股权进行合理划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一、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例如,甲男与乙女2006年办理婚姻登记,甲男2004年出资30万入股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例为50%。这50%的股权便是甲男的个人财产,但最近二年以来,该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0万(2007年) 、40万(2008年) ,那么甲男由此获得的股权收益15万、20万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二、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
(一) 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15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比如,上市公司精一例来说明:甲男与乙女婚后注册一有限公司,甲男占80%,乙女占20%,无论甲男的80%还是乙女的20%股权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离婚时甲男得80%的一半以及20%的一半,即50%,乙女也是如此。
解决了股权分配比例问题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谁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果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股50%,共同经营,二人由过去的夫妻关系变为现在的合作搭档,像中复电讯的创始人邰武淳和前妻芦女士离婚之后对中复电讯的处理便是如此。
(2)如果夫妻公司中一方离婚前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可将公司股权全部部分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可给对方按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进行补偿,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3)如果双方都主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夫妻又反目为仇不愿意共同经营,可以采取竞价补偿的办法,让补偿出价高的一方成为唯一股东,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应当先将公司进行清算解散,二人直接分配公司最后剩余财产。
2、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夫妻股权如何分割
这种形式的有限公司,由于涉及第三人,关系较为复杂,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处理时可直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16条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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