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有权催促法院出判决书,可在庭审结束长时间未收到判决书时,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询问情况并表达尽快出判诉求。
2.不过,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规定,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在审限内,法院何时出判决有自主性。
3.当事人催促应合理合法、态度平和,避免干扰正常审判工作。可提前了解案件适用程序和审限,若接近或超出审限仍未出判决,再去催促会更合理。同时,通过正规渠道,以礼貌的方式进行沟通。
法律分析:
(1)当事人有权利催促法院出判决书,这是了解案件进展的合理途径。当庭审结束后长时间未收到判决书,可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询问情况并表达尽快出判的诉求。
(2)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规定,简易程序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则是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在审限内,法院对何时出判决有一定自主性。
(3)当事人催促时要做到合理合法、态度平和,不能干扰法院正常的审判工作。
提醒:
催促法院出判决应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若对案件进展有疑问可及时沟通,但要避免因不当催促引发不必要的问题,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如有需要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一)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案件庭审结束后长时间未收到判决书,当事人可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询问案件进展并表达希望尽快出判的诉求。
(二)注意审限规定: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要求,简易程序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只要在审限内,法院有决定何时出判决的自主性。
(三)合理合法催促:催促时要保持平和态度,避免干扰法院正常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1.当事人有权催促法院出判决书,可在庭审结束长时间未收到时,联系承办法官或助理,表达尽快出判的诉求。
2.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3.法院在审限内有出判自主性,当事人催促要合理合法、态度平和,别干扰审判工作。
结论:
当事人可以催促法院出判决书,但要合理合法、态度平和,且法院在审限内有自主决定出判决时间的权力。
法律解析:
当事人有权利了解案件进展并适当催促法院出具判决书。在案件庭审结束后,若长时间未收到判决书,当事人可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询问情况并表达尽快出判的诉求。不过,法院审理案件有明确的审限规定,简易程序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只要法院是在审限内进行审理,何时出具判决有一定自主性。所以,当事人在催促时,要做到合理合法、态度平和,避免干扰法院正常审判工作。如果大家在催促法院出判决书或遇到其他法律相关问题时,有疑惑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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