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原告接单代练,我收取相应押金,但是原告私自添加老板联系方式并且表明不要在被告那里花钱,找原告他将以更低的价钱。被告得知此时,扣除原告押金。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扣除原告押金有一定合理性。原告私自联系老板并低价竞争的行为违反了约定。但被告也需注意是否存在合同漏洞。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和押金归属。
2025-04-15 11:06:4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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