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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15天怎么判刑

胡** 云南-西双版纳 交通肇事咨询 2025.04.10 06:29:54 488人阅读

肇事逃逸15天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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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肇事逃逸的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15天表明尚未构成犯罪,而若构成犯罪则会进行刑事拘留。
(2)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有特定情形。一种是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另一种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死亡等严重后果。
(3)构成犯罪的处罚有明确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仅被行政拘留15天,意味着不满足犯罪标准,不会被判刑,不过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提醒:
肇事逃逸后果严重,即使不构成犯罪也有民事赔偿责任。不同肇事情况对应的法律后果不同,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2025-04-10 10:0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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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被行政拘留15天,虽不构成犯罪不判刑,但要积极与受害者协商民事赔偿事宜,达成赔偿协议并及时履行,避免后面纠纷。
(二)若是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04-10 09:0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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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逃逸拘留15天通常是行政拘留,表明未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则会刑事拘留。
2.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有两种情况:一是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全责或主责;二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死亡等严重后果。犯罪的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行政拘留15天,说明未达犯罪标准,不会判刑,但要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5-04-10 08:4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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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肇事逃逸被拘留15天通常是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会刑事拘留并判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犯罪有明确界定。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被行政拘留15天,表明未达到犯罪标准,不会面临刑事判刑。不过,肇事逃逸者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您在交通肇事相关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随时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2025-04-10 08:1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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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表明未构成犯罪,后者意味着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有两种情况,一是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二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死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仅被行政拘留15天,表明不满足犯罪标准,不会被判刑,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事故后及时停车并积极救助伤者、配合处理。若不幸遭遇肇事逃逸事件,受害者应尽量记住车辆信息并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10 06:44:10 回复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要素: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当然,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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