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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死亡要向谁追债

母* 陕西-铜川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4.09 10:41:05 452人阅读

债务人死亡要向谁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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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由于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债权人能够向债务人的配偶追讨债务。
(2)若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债权人有权要求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不过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偿还的债务。
(3)对于设有保证人的债务,保证方式不同追讨方式有别。一般保证需先执行债务人遗产,不足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4)若存在债务担保物,债权人可通过拍卖、变卖担保物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提醒:不同债务情形追债流程和法律规定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

2025-04-09 15:5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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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追债可分不同情形处理。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有连带清偿责任,可向配偶追讨;若有继承人继承遗产,债权人可要求其在继承范围内偿债,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若债务设有保证人,一般保证先执行债务人遗产,不足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存在债务担保物时,可拍卖、变卖担保物实现债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确定债务性质,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则及时向其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2.了解债务人有无继承人及遗产情况,与继承人协商偿债事宜。
3.明确保证类型,依据不同保证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4.若有担保物,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变卖以实现债权。

2025-04-09 14:3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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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务人死亡后,可根据债务性质、是否有继承人、是否有保证人、是否有担保物等不同情况进行追债。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于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其配偶追讨。若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债权人有权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不过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无需承担该清偿责任。若债务设有保证人,一般保证中,要先执行债务人遗产,不足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能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另外,存在债务担保物时,债权人可通过拍卖、变卖担保物来实现债权。若您在债务人死亡追债方面遇到难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4-09 14:0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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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债务性质
确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则向其配偶追讨,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有连带还钱的责任。

(二)关注遗产继承情况
若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可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钱;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用承担债务。

(三)考虑保证人责任
若债务有保证人,一般保证要先执行债务人遗产,不够的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四)处理债务担保物
若存在债务担保物,可通过拍卖、变卖担保物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4-09 12:3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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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追债方式如下:
1.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其配偶追讨,夫妻对共同债务连带清偿。

2.有继承人继承遗产,可要求其在继承范围内偿债;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

3.债务设有保证人,一般保证先执行债务人遗产,不足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

4.存在债务担保物,可拍卖、变卖担保物实现债权。

2025-04-09 11:29:16 回复

夫或妻一方死亡后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能向其中生存的一方进行追偿或者向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进行追偿。  《民法通则》  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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