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服装厂拿了一批货回家加工没有与老板鉴订合同,中途老板要货时我就送过去,老板也没有明确他们与客户的货期,等到我最后一次交货时老板说晚了,并说他们被公司罚款了并拒付我的加工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没有明确货期的情况下,你作为加工方已完成加工并交货,老板接受了货物,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老板不能以未明确的货期为由拒付加工费。
2025-04-11 09:56:02 回复
虽然没签合同,但实际有加工行为和交货事实。老板没明确货期就以此拒付加工费不合理。可先与老板协商,收集相关证据,如交货记录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调解或直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5-04-13 00:42: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