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通化法律咨询 > 通化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非自愿离职有哪几种

非自愿离职有哪几种

邓** 吉林-通化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4.05 14:53:38 403人阅读

非自愿离职有哪几种

其他人都在看:
通化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通化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遭遇用人单位违法的非自愿离职,劳动者可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合理赔偿。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单位解除通知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25-04-05 16:45:21 回复
咨询我

1.非自愿离职是劳动者非主动离开岗位。常见情形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若劳动者严重违纪或失职致单位重大损失,属过失性辞退,单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若劳动者病后无法工作,单位提前通知或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并支付补偿。
2.经济性裁员也会导致非自愿离职。单位因经营困难,裁减一定人数或比值人员,提前说明情况后可实施,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2025-04-05 15:47:3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非自愿离职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两种情况,其中过失性辞退单位无需补偿,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过失性和非过失性两类。若劳动者严重违规、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过失性辞退无需补偿;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工作等非过失情形,单位提前通知或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经济性裁员时,单位因经营困难等法定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也兼顾了企业合理运营需求。若您在非自愿离职方面遇到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或单位操作是否合法,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2025-04-05 15:37:45 回复
咨询我

1.非自愿离职是劳动者非主动离开岗位,情况多样且法律规定了不同处理方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分过失性和非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因劳动者过错,单位无需补偿;非过失性辞退单位需提前通知或付代通知金并给予补偿。经济性裁员是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2.对于劳动者,要熟悉自身权益,若遇非自愿离职,判断单位解除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如认为不合理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3.对于用人单位,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过失性辞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过错,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要履行通知、支付补偿等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025-04-05 15:34: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非自愿离职情况多样,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过失性和非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是因劳动者自身重大过错,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致单位重大损害等,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这体现了对单位正常管理秩序的维护。
(2)非过失性辞退是劳动者因客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书面通知或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且要支付经济补偿,兼顾了劳动者和单位的利益。
(3)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法定原因,达到一定裁员规模,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实施,也需支付经济补偿,保障了劳动者在企业经营变动时的权益。

提醒:劳动者遇非自愿离职,需确认单位解除理由及程序是否合法;单位解除应严格遵循法定情形和程序,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分析。

2025-04-05 15:17:18 回复

罪犯罪特征:  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妇女罪。  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为妇女治病而进行奸淫的;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

罪犯罪特征:  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妇女罪。  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为妇女治病而进行奸淫的;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