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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谁来还

连* 山西-晋中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4.05 13:35:43 415人阅读

债务人死亡后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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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债务性质。先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生存一方需承担清偿责任,可直接要求其偿还。
(二)查看有无继承人及继承情况。若有继承人继承遗产,可要求其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
(三)确认是否有保证人。若债务有保证人,可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4-05 16:3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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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生存一方要清偿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2.若有继承人继承遗产,需在遗产实际价值内清偿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

3.若债务有保证人,债权人能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2025-04-05 16:2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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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偿还视情况而定,夫妻共同债务由生存方清偿;有继承人且继承遗产的,在遗产实际价值内清偿;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担责;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不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生存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若存在继承人且其继承遗产,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和税款,超过部分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责任。若债务有保证人,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这一系列规定明确了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处理方式,让债权债务关系在特殊情况下也能有法可依。如果您在债务处理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4-05 14:5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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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偿还需分情况处理。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生存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进行清偿。若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自愿偿还的不受限,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若债务有保证人,债权人可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债权人应先确定债务性质,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则向生存方追讨。
查明债务人是否有遗产及继承人情况,与继承人沟通债务清偿事宜。
若有保证人,及时与保证人联系,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

2025-04-05 14:2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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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生存的一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进行清偿。这是基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责任,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若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相关责任。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
(3)若债务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制度的存在,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提醒:
遇到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问题时,需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和有无保证人等情况。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5 13:41:28 回复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二、债务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对于债务人死亡后该诉讼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债务人死亡后该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一,原告,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对于债务人死亡列谁为被告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债务人死亡列谁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被告有好多种情况,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原告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2、原告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3、原告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4、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5、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6、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让原告另行。法律规定《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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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债务由谁来还

    专业解答按照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当你的债主去世了,他们留下的遗产如果没什么人要也没人送的话,那这些钱就要交给政府去做些社会公益项目。要是这位债主曾经是某个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他得的遗产就归那个集体所有。不过咱们说现实点,要是债主死后什么都没留下或者留下的东西还不够还债的,那这笔债可就没法用遗产来还了。

    2024.10.29 1439阅读
  • 债务人死亡后谁当被告

    专业解答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咱们中国的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说的,合法继承人要在继承到的那笔遗产里挑出足够的钱,把去世亲人的欠债还了就好。这个意思就是说,继承人得负责还清的就是他能从遗产里面拿到的钱,假如遗产不足以填补所有欠款,那剩下那些顾不上了,继承人就不用再掏腰包了。当然,如果在欠债人挂掉之后,继承人就应该站出来,接受法庭的传唤,并且需要为还债负起一定的责任。

    2024.10.29 1126阅读
  • 民间借款债务人死亡由谁还钱

    专业解答如果说有的,那就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他的遗产要先用来还债。如果遗产够还债的话,那就用遗产把你的钱还了;但如果不够还债,那你可能就要少拿一点。如果这个人连遗产都没留下,或者说遗产没人要的话,那就按照上面那条法规,遗产就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然后拿来做公益事情。这样子的话,你可能就拿不到你的那部分钱了。

    2024.10.29 1077阅读
  • 债务人死亡了了都起诉谁

    专业解答你知道幺,按照咱们国家《民法典》里头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说的那样,要是继承了别人家的东西,那你得在那堆遗产里头把他欠的钱和债还上,上限就是那些东西值多少就拿多少。就是说,你得在你能拿到的那堆东西里面去还这个债,如果那堆东西不够还所有的债,那你也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那堆东西价值的那部分债,除非你愿意主动去还。比如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死了,那他的债主就可以去找法院,让法院让你在你继承的那堆东西里面还债。

    2024.10.29 1651阅读
  • 债务人死亡谁来承担债务

    专业解答那么这位新的继承者就能自己决定是不是要把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也给还上,除非他自己愿意主动去还。当然,如果这个继承人选择不要这份遗产的话,那他也就不用管去世之人的那些债务了。

    2024.10.29 13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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