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一)当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负债时,双方先尝试协商,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分割房屋和债务,能避免很多纠纷。
(二)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要接着还剩余贷款,同时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会考虑房屋购买出资、婚后还贷情况、房屋增值等因素。
(三)要是房屋是一方婚前买的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但要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夫妻共同房产有负债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能达成一致就按协议分割房屋和债务。
2.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方拿房的,要接着还剩余贷款,给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会考虑购房出资、还贷情况、房屋增值等。
3.一方婚前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结论:
离婚案中处理负债房屋,夫妻可协商分割房屋及债务;协商不成法院依情况判决,共同财产房一方得房要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一方婚前买且登记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负债的房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协商一致按协议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基于公平合理原则,考虑房屋出资、还贷、增值等因素,判决一方得房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而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其产权归属明确为登记方,但对于婚后共同付出部分,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这既保障了产权登记方对婚前财产的权益,也维护了另一方在婚姻期间对房屋的贡献所得。如果您在离婚涉及负债房屋分割问题上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离婚案中处理负债房屋,主要依据房屋属性和双方协商情况来定。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负债,双方先协商,协商一致按协议分割房屋与债务;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继续还剩余贷款并补偿另一方,补偿考虑房屋购买出资、还贷情况和增值等因素。
2.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3.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尽量友好协商,明确各自权益与义务,减少纠纷。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律师,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公平判决。
法律分析:
(1)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贷款等负债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对房屋和债务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给予夫妻双方自主决定财产分配的权利。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需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会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的出资、婚姻存续期间的还贷情况以及房屋增值等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避免非产权方的利益受损。
提醒:离婚处理负债房屋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行政拆迁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有任何不满意的,也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