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应对:子公司倒闭时,通常以子公司自身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总公司承担责任,应关注子公司的清算程序,通过正常清算流程实现债权。
(二)特殊情况处理:若发现总公司存在滥用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总公司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子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用自身财产承担债务。通常子公司倒闭,不能让总公司担责。
2.子公司在法律上和总公司相互独立,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机构,能独立经营、核算。清算时,用子公司全部资产偿债。
3.若总公司滥用子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找总公司担责。
结论:
一般情况下子公司倒闭不能直接找总公司担责,但若总公司滥用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子公司债权人利益,总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能独立开展业务与核算,以自身财产对债务负责。子公司倒闭清算时,用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所以通常不能直接让总公司担责。不过,当总公司有滥用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遇到子公司倒闭债务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一般来说,子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用自身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子公司倒闭通常不能直接让总公司担责。因为子公司法律上独立于总公司,有独立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可独立开展业务与核算,清算时用全部资产偿债。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总公司滥用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子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总公司要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找总公司担责。
3.建议债权人在与子公司交易时,详细了解其财务状况和总公司关系。若发现总公司有滥用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公司破产之后是否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这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需要按照出资额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来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那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说,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如果发现法定代表人有抽逃出资、虚假出资之类的行为,那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进行赔偿。
专业解答如果公司面临倒闭且欠薪,你可以先和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了解一下原因,然后催他们赶紧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样做还是没有用,你就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他们有权利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另外,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你一定要尽快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个人权益遭公司侵害时,应依法维权:先按诉讼法规定,准备起诉状,含双方信息、明确诉求及证据;提交至法院审查;若符合法律要件,法院将启动审判,最终裁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个人权益遭公司侵害时,应依法维权:先按诉讼法规定,准备起诉状,含双方信息、明确诉求及证据;提交至法院审查;若符合法律要件,法院将启动审判,最终裁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您可以选择向省级或当地工商局申诉,需提前收集证据并了解企业详情。向省级工商局投诉是有效维权方式,通常七个工作日内会有处理结果。如调解成功,可退款。若其他方式无效,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析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律师解析 找法人。 1、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需要依据加盟合同的约定分析确定,应当按照当初加盟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损失也应当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一般在没有开店,没有实际享受服务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律师解析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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