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2019年5月,我和大学同学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三处商业房产,各出资50%。其中,两处房产登记在双方共同成立的A公司名下,另一处登记在双方名下;A公司持股结构为双方各占50%。三处房产购买后均对外进行了出租,出租期限至2028年5月,三处房产均是由对方主要负责运营,我不管理。2020年1月至2022年年底,对方通过个人账户每季度给予我分红款,期间累计分红130万,但2023年1月开始,对方以无利润为由而不再分配。 请问我能否实现分红目的?那么应该如何实现分红,诉讼的话,诉讼请求是什么?谢谢!
你和同学对房产有明确约定,对方应按约定分配利润。他现在拒绝分配不合理。你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提供财务明细以证明无利润的说法。若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对方按约定分配利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25-04-11 09:50:27 回复
在能确定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分红条件普遍存在于章程、双方协议等)建议收集财务证据(出租合同、租金收入流水、A 公司的财务报表),来固定您可分配的数额,同时提起诉讼来实现您的权利。欢迎来电咨询
2025-04-03 16:21:0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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