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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在离婚后且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况下,依法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权,受法律保护。女方有协助男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2.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双方可先自行协议,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当男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法院可中止其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3.女方应保障男方与子女适当接触交流,若女方拒不协助,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双方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友好协商探望的具体事宜。女方要积极配合,若出现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解决。男方也要合理行使权利,以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2025-04-02 21: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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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男方的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权,受法律保护,女方有协助男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2)双方可就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进行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这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协商空间,也保障了在无法协商一致时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若男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这体现了法律对子女权益的保护。
(4)若女方拒不协助男方行使探望权,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自身探望权得以实现。
提醒:
双方在处理探望权问题时应优先协商,以孩子利益为重。若遇到纠纷,要依法解决,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2 20:0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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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可友好协商确定男方探望孩子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营造和谐的氛围。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
(三)若女方拒不协助男方行使探望权,男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若女方认为男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可向法院申请中止男方的探望权,但需有充分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4-02 19:1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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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源于父母子女关系。女方有协助男方探望的义务。
2.探望方式和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若男方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其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4.女方要保障男方与孩子接触交流,若拒不协助,男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男方能依法实现探望权。
2025-04-02 19:0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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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男方能依法行使探望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若男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其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女方应协助男方与子女接触交流,若拒不协助,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保障了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与孩子的交流互动。如果在探望权的行使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2025-04-02 17:42: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