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内江法律咨询 > 内江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判决书结案二年后再举证生效吗

判决书结案二年后再举证生效吗

贾* 四川-内江 判决执行咨询 2025.04.02 05:58:53 485人阅读

判决书结案二年后再举证生效吗

其他人都在看:
内江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内江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通常情况下,判决书结案后再举证难以生效。因其是法定程序产出的具法律效力文书,意味着案件已在法律层面处理完毕。
2. 若有新证据,需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仅在存在新证据可推翻原判决等法定情形时除外。
3. 若在判决书结案后两年才提出新证据,可能因超出法定举证期限而不被法院采纳。不过,若有特殊原因致未能及时举证,可向法院申请延期或说明情况,由法院依具体情形判断是否准许。
4. 总之,判决书结案后再举证需谨慎,务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不然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2025-04-02 09:18:11 回复
咨询我

一般来说,判决书结案后再去举证通常是没效果的哦。因为判决书是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有法律效力呢,这就意味着案件在法律层面已经处理完啦。

要是有新的证据,就得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拿出来,除了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等法定情况。要是在判决书结案后两年才提出新证据,那很可能因为超过法定举证期限,法院就不采纳啦。不过要是有特殊原因导致没能及时举证,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或者说明情况的,然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同意。总之呢,判决书结案后再举证可得小心啦,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然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哦。

2025-04-02 08:02:57 回复
咨询我

通常来讲,判决书结案后再进行举证一般是不会产生效力的。判决书乃是经由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这意味着案件在法律层面已得到妥善处理。

倘若出现新的证据,那就应当在一审的举证期限届满之前进行提出,当然啦,除非存在诸如新的证据足以将原判决予以推翻等法定情形。

要是在判决书结案后的两年时间才提出新的证据,极有可能因为超出了法定的举证期限而不被法院所接纳。不过呢,倘若存在特殊原因致使未能及时进行举证,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或者向法院说明相关情况的,而后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是否准许。

总之,判决书结案之后再去举证必须要格外谨慎,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不然的话很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

2025-04-02 07:47:55 回复
咨询我

核心回答:判决书结案后再举证通常不生效,应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除非有特殊法定情形。若结案后二年才提出新证据,可能不被采纳,但若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或说明情况让法院判断。
阐述:首先,判决书是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法律效力文书,意味着案件已处理完毕,此时再举证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一般应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新证据,以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然而,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法定情形时可例外。再者,若在判决书结案后二年才提出新证据,鉴于已超过法定举证期限,大概率不会被法院采纳。但如果有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及时举证,可向法院申请延期或说明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准许。总之,要谨慎对待判决书结案后的举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难以被法院认可。

2025-04-02 06:46:26 回复

你好,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或原审人民申请再审,要注意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