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共有产权房一方坚决不卖,需依具体情况处理。若有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处分方式,按约定执行,违约方可被追究违约责任。
若没有约定,要查看是否达到法定处分条件。若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卖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常见的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
若未达到上述比值,且不同意卖房的共有人未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其他共有人不能强制其卖房。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有约定时严格按约定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达到法定处分条件可及时起诉,借助法律途径解决。
3.未达条件可与不同意卖房的共有人协商,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遇到共有产权房一方坚决不卖时,首先查看是否有相关约定。若存在书面协议对房产处分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就按照约定处理,若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若无约定,依据规定,处分共有产权房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满足该条件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会进行裁判,常见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
(3)若不满足上述比值,且不同意卖房的共有人未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其他共有人一般不能强制其卖房。
提醒:处理共有产权房纠纷较复杂,不同约定和产权比值对应不同解决方式,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一)查看书面约定
先检查是否存在关于共有产权房处分方式的书面协议。若有,依照协议处理,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按份额判断与处理
若没有约定,处分共有产权房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满足此条件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会采用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裁判。
(三)不满足比值的情况
若不满足上述比值,且不同意卖房的共有人未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其他共有人不能强制其卖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遇到共有产权房一方坚决不卖,先看有无相关约定。有书面协议按约定处理,违约可追究责任。
2.无约定时,处分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满足条件可起诉分割,法院裁判,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
3.不满足比值且不同意卖房方未损害他人利益,其他共有人通常不能强制其卖房。
结论:
遇到共有产权房一方坚决不卖,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并可追究违约方责任;无约定时,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可起诉分割房产,不满足比值且未损害利益则不能强制卖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共有产权房处置问题上,约定优先。若有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处分方式,遵循约定,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若没有约定,对于共有产权房的处分,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满足该条件,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处理。若不满足此比值,且不同意卖房的共有人未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其他共有人通常无法强制其卖房。如果您在共有产权房处置方面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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