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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之前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唐* 吉林-白城 公司解散咨询 2025.03.30 06:15:26 414人阅读

公司注销后之前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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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销依法清算且清算报告有侵权责任处理安排的,按安排执行。这要求清算过程严格依规,各方按既定方案担责。

(二)清算有瑕疵,像未通知已知债权人致侵权责任未妥善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可能担责。相关人员要关注清算流程合法性。

(三)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注销登记,清算义务人对侵权债务连带清偿。企业切勿违规操作逃避责任。

(四)若有承继公司权利义务主体,该主体可能担责。权利义务承继方要清楚自身潜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5-03-30 09:0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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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之前侵权责任承担规则如下:
其一,若注销时依法清算,且清算报告对侵权责任有安排,按此执行。
其二,要是清算有瑕疵,像没通知已知债权人,导致侵权责任没处理好,清算义务人可能担责。
其三,若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使公司无法清算,清算义务人要连带清偿相关债务。
其四,若有承继权利义务主体,该主体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2025-03-30 07:4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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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注销后,之前侵权责任的承担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可能按清算安排承担,可能由清算义务人担责,也可能由承继主体负责。
法律解析:
当公司注销依法清算且清算报告对侵权责任有处理安排时,就按照这个安排来承担责任,这遵循了意思自治和清算程序的规定。若清算有瑕疵,比如没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致使侵权责任没处理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因未履行好法定清算义务,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使得公司无法清算,这些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包括侵权责任产生的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此保障债权人等合法权益。要是有承继公司权利义务的主体,其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在公司注销过程中遇到侵权责任承担方面的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30 07:0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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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侵权责任承担规则旨在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依法清算且清算报告有安排的,按此承担责任,这体现对清算程序和结果的尊重,保障责任明确落实。
建议公司清算时严格依照规定流程,准确记录并合理安排侵权责任相关事宜。

2.清算有瑕疵致侵权责任未妥善处理,清算义务人可能担责,这是对清算程序规范的强调,防止损害债权人利益。
清算义务人应切实履行通知等义务,避免因自身失误承担不必要责任。

3.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致无法清算,清算义务人对相关债务连带清偿,强化对违法注销行为的约束。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注销程序的审查,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有承继主体的,承继主体可能担责,保证责任延续。
承继主体在承接权利义务时要谨慎核查,明确责任范围。

2025-03-30 06:5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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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依法清算且清算报告有侵权责任处理安排的,按此安排承担责任。这体现了尊重清算结果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保责任分配有章可循。
(2)清算存在瑕疵,如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致侵权责任未妥善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可能担责。因其未履行好法定清算义务,理应对此负责。
(3)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登记致无法清算,清算义务人对侵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为防止恶意注销逃避责任,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4)公司注销后有承继权利义务主体的,该主体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义务承继也意味着责任的承接。

提醒:
公司注销时要依法依规进行清算,避免因清算不当引发侵权责任纠纷。不同情况责任承担主体有别,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3-30 06:54:2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将其上交国库。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二、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有哪些问题当前经济纠纷案件及劳动争议案件剧增,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稍有不慎就面临资金链断裂,为了逃避责任,有些企业主就通过注销公司的手段,希借此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有的公司一方面应诉,一方面着手解散公司。等到原告方好不容易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的漫长程序,获得生效的判决去申请执行时,才发现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可是,是否这就可以逃避债务呢?公司的注销通常有如下原因:一、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宣告破产而注销;二、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三、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那么,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此规定了清算程序。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却不能自行决定解散的程序。这个程序简单的说有二个内容:一,公示。即要对外发出声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债主赶快来要钱;二,清偿。在公司正式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清偿不了,就要申请破产。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时,也会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说明公司已经经过了这些程序。某些地区工商局要求股东出具声明: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人怎么办?答案是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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