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执行程序里,以物抵债这种债务清偿方式是被允许的。只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一致,就可进行。
比如双方就债务问题商定用特定实物资产来抵偿。
(2)法院对于以物抵债协议有审查责任。只有协议不违法,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和他人合法权益,才会在调解书中确认。这是为维护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
(3)生效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等同。双方都要依内容履行义务,不履行的话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
(4)对于抵债物要求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价格合理公平。这样能避免后面纠纷,确保交易安全。
提醒:
以物抵债需谨慎,确保抵债物符合要求。若有法律疑问,建议及时咨询。
(一)在以物抵债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要充分沟通协商,明确双方对于抵债物、抵债价格等关键事项的意见。
(二)双方需共同确保抵债物权属清楚,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保证物的完整性。
(三)确定合理的抵债价格,可以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等方式,保证价格公平合理。
(四)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调解书能以物抵债。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商量好,用实物资产偿债。
只要双方自愿签以物抵债协议,法院审查没问题,不违法、不损国家等利益,就能在调解书中确认。
调解书生效后和判决书效力一样,双方得按内容履约。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以物抵债得保证物品权属清楚、没问题,价格公平,保障各方权益。
结论:
法院调解书可以以物抵债。
法律解析:
在执行程序里,要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一致,由被执行人用实物资产抵偿债务,此即所谓以物抵债。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且经法院审查确认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法院就能在调解书中确认。调解书一旦生效,便和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得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为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以物抵债时要保证抵债物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抵债价格合理公平。要是你在以物抵债相关事务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调解书可以进行以物抵债。这为债务的清偿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方式,在执行程序里能有效解决部分执行难题。
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在协商以物抵债时,务必详尽了解抵债物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形,确保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
2.合理确定抵债价格,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等方式,保证价格公平合理,避免因价格争议引发后面纠纷。
3.法院应严格审查以物抵债协议,不仅要核实是否自愿达成,更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4.对于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情况,另一方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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