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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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不能直接拿证,需按法律规定的流程操作。设置离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双方一段缓冲时间慎重考虑婚姻关系。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双方决定离婚前应充分沟通,对是否离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进入冷静期后一方随意反悔。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领证期内,提前规划时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以免错过时间导致视为撤回申请,又要重新走程序。
可提前了解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和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30天为冷静期,期间只要一方反悔,就可撤回离婚申请,这给予了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时间。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同样关键。在此期间,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才会发证。
(3)如果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前往申请离婚证,法律上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想要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程序。
提醒:
离婚冷静期相关程序严格,务必留意时间节点,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针对性分析。
(一)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要慎重考虑,若有一方反悔,可及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避免冲动离婚。
(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提前规划好时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可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能顺利完成审查流程。
(三)若因特殊原因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无法共同前往申请离婚证,应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等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不能直接拿证。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发回执开始算30天冷静期,期间任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2.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两人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审核通过才发证。
3.若冷静期结束30天内没一起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得重新走程序。
结论:
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不能直接拿证,需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拿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日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发证。若此期间双方未共同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重新申请走程序。所以离婚不是过了冷静期就能直接拿证的。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对离婚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离婚冷静期后不能直接拿离婚证,还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77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离婚登记期满之后需要当事人到现场来申请离婚证,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到现场的话,就视为撤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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