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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里,判断盗窃着手点,通常看行为人是否开始做侵害他人财物所有权有现实危险的事。
当进入特定场所打算盗窃,像撬锁、翻找财物等行为开始,往往能认定着手。例如进他人住宅拉抽屉找财物,就进入盗窃实施阶段,因其威胁到财物安全。
在公共场所伸手掏他人衣兜,没碰到财物也算着手。因其举动与盗窃目的紧密相关,对财物所有者权益构成直接现实危险。
2025-03-30 05:2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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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盗窃着手点在司法实践中以开始实施具有侵害他人财物所有权现实危险性的行为来判断。
法律解析:
在司法实践里,对于盗窃着手点的判定有明确标准。当行为人进入特定场所如他人住宅,意图盗窃并开始撬锁、翻找财物,像伸手拉抽屉找财物,这已不是单纯的犯意表示,而是进入着手阶段,因其对财物安全产生现实紧迫威胁。在公共场所伸手掏他人衣兜,即便没碰到财物,也认定为盗窃着手,这是由于举动与盗窃目的紧密相连,对财物所有者权益构成直接现实危险。法律通过这样的判定标准,精准区分盗窃不同阶段,保障公平正义。若大家对盗窃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3-30 04:4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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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将行为人开始实施具有侵害他人财物所有权现实危险性的行为作为盗窃着手点的判断标准是合理且必要的。这一标准能够准确区分盗窃的不同阶段,避免对犯罪行为的不当认定。
为更好地运用该标准,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司法人员应加强对相关理论的学习,深入理解现实危险性的内涵,准确判断行为是否达到着手标准。通过专业培训、案件例子研讨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2.在具体案件判断时,要全面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包括行为发生的场所、行为人的动作、行为与财物的关联性等,不能仅依据单一因素做出判断。
3.建立案件例子指导制度,上级司法机关发布典型案件例子,明确不同情形下盗窃着手点的认定,为基层司法人员提供参考,确保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2025-03-30 03:3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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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司法实践里,盗窃着手点的确立关乎罪与非罪、犯罪形态认定等重要问题。以开始实施具有侵害他人财物所有权现实危险性的行为作为判断标准,具有合理性。
(2)进入特定场所意图盗窃并实施撬锁、翻找财物等行为,被认定为着手,是基于行为对财物安全的直接威胁。这表明法律关注行为对法益侵害的现实可能性。
(3)在公共场所伸手掏他人衣兜,即使未接触财物也认定为盗窃着手,体现了着手判断更看重行为与盗窃目的的紧密联系以及对权益的直接威胁程度。
提醒:
日常生活中,要警惕自身行为是否会踏入盗窃着手的界限。若涉及相关纠纷,因具体案情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30 03:1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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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判断盗窃着手点,除了关注明显的撬锁、翻找等行为,还应结合行为人的行为目的与当时环境。若行为人在特定场所做出具有指向性、为盗窃做实质准备的行为,即便表面动作不典型,也可能认定为着手。
(二)对于一些隐蔽性盗窃行为,即使没有明显的暴力动作,但如果行为具有获取财物的现实可能性与紧迫性,也可认定着手。例如在商场利用工具解开商品防盗扣的瞬间,就可认为进入盗窃着手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里强调了“着手实行犯罪”,意味着行为已经超越了准备阶段,对犯罪客体产生了现实、紧迫的危险,这与判断盗窃着手点的标准相契合。
2025-03-30 01:18: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