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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完全款后对方公司不给发票怎么办

卿** 海南-南沙群岛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03.29 12:41:02 383人阅读

付完全款后对方公司不给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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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不给”指不给货物,对方构成违约。此时应先与对方协商,要求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协商不成,收集付款凭证、合同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交付义务,造成损失的还可主张赔偿。
2.若“不给”指不给发票,可先向对方提出开具要求。若对方拒绝,可向税务部门投诉,由税务部门责令其改正。若因此造成损失,可通过诉讼要求赔偿。

建议在交易中提前明确约定货物交付和发票开具事宜,交易过程中妥善留存各类凭证。若出现问题,及时采取合适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025-03-29 19: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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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对方不给货物时,依据民法典,这属于违约行为。你首先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其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合同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若因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损失,你还能主张相应赔偿。
(3)当对方不给发票时,你可先向对方提出开具要求。若对方拒绝,你有权向税务部门进行投诉,税务部门会责令其改正。若因对方拒开发票给你方带来损失,你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赔偿。

提醒:
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和留存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9 17:2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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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对方不给货物
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指出其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承担违约责任。
若协商没有结果,收集好付款凭证、合同等能证明交易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对方继续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若因对方不给货物造成了损失,可一并主张赔偿。

(二)若对方不给发票
向对方提出开具发票的要求。若对方拒绝,向税务部门进行投诉,税务部门会责令对方改正。若因对方不给发票造成了损失,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3-29 17:0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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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不给”指货物
对方构成违约。先协商,让其按合同交货并担责;协商不成,收集付款凭证、合同等证据起诉,要求继续交货,有损失可索赔。

2.若“不给”指发票
先要求对方开具,对方拒绝则向税务部门投诉,由其责令改正,有损失也能诉讼索赔。

2025-03-29 15:4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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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若对方不给货物,构成违约,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若不给发票,可要求开具,拒绝则向税务部门投诉,有损失可诉讼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对方不给货物时,这违背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此时可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收集如付款凭证、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若因对方违约造成了损失,还能主张赔偿。当对方不给发票时,有权向其提出开具要求,若对方拒绝,可向税务部门投诉,税务部门会责令其改正。若因对方拒开发票给自己造成损失,也能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赔偿。如果在实际情况中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我或者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29 14:14:4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应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按照刑法第17条的规定,行为人年龄不满14周岁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一概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以周岁计算,即以过了周岁生日第二天起算犯罪行为有持续或连续状态的,就以行为状态结束之时行为人的实际年龄来确定跨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应区别不同年龄段,分别确定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刑法对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特殊规定:1.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同条第3款又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指又聋又哑的人,是指既聋且哑的人这里所指盲人是指双目失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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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索要发票,结果不给,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5.01.14 135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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