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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依据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分情况判定。构成表见代理时,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像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公章、空白合同书等,且相对人善意无过失,代理行为有效,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相对人和行为人按各自过错担责。
3.建议被代理人妥善保管公章、空白合同书等重要物品,避免被他人滥用。相对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核实行为人代理权,要求出具授权证明,降低风险。
2025-03-27 18: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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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擅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若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像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公章、空白合同书等,且相对人善意无过失,此时代理行为有效,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
(2)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情况。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相对人和行为人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提醒: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仔细核实对方代理权限,避免陷入无权代理的风险。若遇类似情况且难以判断,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3-27 16:4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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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对: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公章、空白合同书等),且自身善意无过失,可主张合同有效,要求被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
(二)不构成表见代理的处理:若属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追认合同则对其生效;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相对人可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需和行为人按各自过错担责。被代理人在催告合理期限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2025-03-27 15:4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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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用他人名义订合同,效力分情况。若构成表见代理,也就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像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公章等,相对人善意无过失,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
2.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属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其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担责。被代理人在合理期限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若相对人明知无权代理,双方按过错担责。
2025-03-27 15:3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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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分情况,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不构成表见代理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擅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情况中,若构成表见代理,也就是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像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公章、空白合同书等,且相对人善意无过失,此时代理行为有效,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在未经被代理人追认时,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相对人和行为人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合同效力等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7 15:23:42 回复